独山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公示表(第九期)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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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520000201811160068 |
1、香妃路上司卫生院、上司中学、上司农贸市场周边有大量烧烤摊经营,噪音、油烟污染。2、上司中心小学和上司中学生活污水排入上司村水沟内,产生刺鼻异味,污染空气。3、上司镇210国道上有很多货车行驶,扬尘污染。 |
大气,水,噪音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 现场情况:由雷竞技下载二维码 牵头,组织上司镇、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上司镇香妃路、上司卫生院、上司中学、上司农贸市场周边存在烧烤摊油烟污染问题。上司中心小学及上司中学均建有化粪池,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上司中心小学污水沟盖板破损。上司镇210国道改扩建工程正在建设中,部分路段存在扬尘问题。 整改措施:1.立即对镇区所有烧烤摊进行整顿,规范在室内营业,设立静止大声喧哗警示牌并健全完善油烟处理设备(11月30日前)。2.立即对上司中心小学排污沟破损盖板进行修复(11月19日前)。3.督促210国道施工方做好扬尘管控工作。 |
是 |
上司镇 |
县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 市场监管局 |
2 |
D520000201811160059 |
麻尾镇舒家平村下一组、下二组、小木瓜组、大木瓜组、甲拉组的村民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排放到舒家坪河,导致河水浑浊,污染河流。 |
水,土壤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 现场情况:由雷竞技下载二维码 牵头,组织麻尾镇、县水务局相关负责同志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舒家村无河流,只有一条水沟,水沟内有少量生活垃圾。村内居民家中建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田土自然净化。 整改措施:1.由舒家坪村委会完成舒家坪村水沟生活垃圾清理(11月19日前)。2.舒家坪村委会加强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 |
是 |
麻尾镇 |
县水务局 |
3 |
D520000201811160064 |
尾镇麻尾工业园区的余家湾小区和新寨道口小区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麻尾河内,污染河流。 |
水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 现场情况:由雷竞技下载二维码 牵头,组织麻尾镇、县水务局相关负责同志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余家湾小区污水管网已开展规划设计工作,新寨小区实为新寨高速公路收费站办公区域,建有化粪池,未发现存在直排麻尾河问题。 整改措施:麻尾镇党委政府12月10日前完成余家湾小区管网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12月25日前启动污水管网建设,2019年3月底前实现与镇区主管网联通。 |
是 |
麻尾镇 |
县水务局 |
4 |
D520000201811160047 |
影山镇翁台乡翁台村的朴语山居的房地产开发商占用山林修建别墅区,破坏生态。 |
生态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 现场情况:由雷竞技下载二维码 牵头,组织县林业局、影山镇相关负责同志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该项目为我县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有固定式帐篷16顶及部分旅游接待设施,带动就业21人,未发现建设别墅情况,县林业局在林地执法检查中发现该项目未批先建,已于2018年10月19日将该案立案调查,2018年10月26日案件查处结束,处以行政罚款59363元,并责令项目业主单位异地补植树苗2325株。项目业主已于2018年10月18日与第三方绿化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开展异地复绿生态补偿工作,并已支付费用17389.08元,第三方绿化公司正在开展异地造林绿化工作。 整改措施:1.县林业局督促项目单位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2019年10月23日前)。2.县林业局督促第三方绿化公司,完成该案生态补偿异地复绿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验收(2018年11月25日前)。3.县林业局加强使用林地监管,做好使用林地政策宣传及申报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服务工作(长期坚持)。 |
是 |
县林业局 |
影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