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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作者:独山县新闻传媒中心  来源:独山县新闻传媒中心   发布日期:2018-12-10 15:13:16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广辟线索来源,切实提升专项斗争打击成效。2018年12月10日,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5督导组进驻黔南州。期间,将全面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

进驻时间:12月10日至12月14日

进驻期间举报电话:0854—8245277

督导结束后举报电话:0851—85556072

每天受理时间:24小时(全天)

进驻期间举报地址:都匀市匀东镇匀东大厦A423室

督导结束后举报地址:省司法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3办公室

举报内容: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酒店、娱乐场所"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套路贷、校园贷、非法牟利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9.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的"保护伞"。

省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对举报、提供线索的群众,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的线索要尽量详细,提供的线索要真实有效。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黔南州扫黑除恶线索有奖举报办法(试行)》规定予以2000—20000元奖励。

 

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5督导组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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