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 <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评估规程(试行)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6〕108号)及《关于印发<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评估规程(试行)的补充规定> 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6〕155号 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评估规程(试行)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6〕108号)及《关于印发<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评估规程(试行)的补充规定>、黔南人社通【2017】189号)规定,经独山县社保局实地考察评估和独山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将以下6家药店纳入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药店名单如下:独山县盛国堂大药房、独山县永健大药房、独山县三桥怀康药店、贵州一树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独山盛源国际分店)、独山县老百姓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三分店、贵州一树湘君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独山四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22日,如有异议,请向独山县社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854-3473008。
独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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