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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公告

作者:  来源:独山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19-01-30 19:14:23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

绘景万象春为首,为政百德廉当先!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特向全县党员干部提醒如下,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四、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酒水、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六、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利用单位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违规就餐;

七、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九、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两袖清风辞旧岁,一身正气迎新春!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在过节期间遵守"十个严禁"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54-3223777(县纪委信访室)

0854-3226136(县纪委办公室)

0854-3223106(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独山县纪委独山县监委

201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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