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和社会养老保险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单位收到您的建议后,认真对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人数进行核实统计,到2012年12月底为止,曾在我县代过课的教师多达1300多人。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相关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7号文件精神,截止2017年6月30日止,我省城镇企业职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金额为每人97982.00元,由于保费高,很多代课人员并不愿意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的保费,若要政府全部承担保费,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1300多人,至少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资金高达壹亿贰仟柒佰叁拾柒万陆千陆佰元(¥127376600元)。由于政策原因,加上县财力紧张,县人民政府没有专项资金用来解决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和社会养老保险等问题。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办法》,我们向上级部门咨询,上级有关部门称未出台过相关文件和收到过类似的补偿办法。在网上查找也未找到该补偿办法的行文部门及文号,对此我们表示非常遗憾。但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呼吁,出台一些针对长期代课人员的经济补偿和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政策,希望杨玉勇代表谅解并代为向他们解释。
独山大学城(教育局)
2016年6月9日
(联系人:陆绍猛,联系电话:322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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