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初审)程序
一、登录贵州省商务厅电子政务网进入"网上政务办理"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登记表》和"对外贸易经营者的保证"(双面),认真阅读"保证"并签字、盖章;
三、将下列备案登记材料送黔南州商务局:
1、按一、二条要求完成的《登记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得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背面);
6、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8、将上述材料送黔南州商务局对外经济贸易科(都匀市剑江中路78号金海岸4楼)进行初审;
四、黔南州商务局对外经济贸易科在接收企业送交的备案登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信息复核初审。
五、前置条件:
1、到属地工商管理部门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添加进出口贸易经营业务;
2、经营单位(企业)中、英文名称;
3、经营场所中、英文名称;
4、联系电话号码;
5、传真电话号码;
6、电子邮箱;
7、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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