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散居孤儿申报材料目录

作者:独山县民政局  来源:花灯之乡独山网   发布日期:2016-05-11 09:44:12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孤儿或者监护人向乡镇提供的材料有:

1、申请书;

2、公安机关、法院出具的证明孤儿父母双亡或父母失踪的证明材料;

3、村(居)委会、单位或者乡镇出具孤儿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4、孤儿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5、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6、近期3个月内的彩色蓝底照片2寸大4张。

提供以上资料后到乡镇领取以下表格填写:

1、《独山县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审批表》;

2、《散居孤儿监护协议书》。

请各乡镇将上述材料收集齐全后交到县民政局,联系人:陆开鹏,电话0854-322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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