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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卫计局生育登记服务项目及材料目录指南

作者:独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来源:独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布日期:2017-11-23 11:54:00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独山县卫计局生育登记服务项目及材料目录指南
填表单位:独山县卫计局                                         表1
事项名称 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
事项类别 办事服务项目及材料目录指南
办事依据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受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村、社区及镇计生办
决定机构 独山县卫计局
办理条件 1、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以及双方均非本省户籍但一方在本省居住;
2、自主安排,准备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办理程序 1、登记对象或其委托代办人到镇计生办填写登记表
2、登记人员及时比对登记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登记信息,登记信息经比对无误的,立即发放生育服务证;登记信息比对不一致或因登记对象情况掌握不清楚无法比对的,应及时报告镇、社区或村级计生部门协助核实,镇、社区或村通过贵州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核实人口个案婚育情况信息,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村或社区。经信息核实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发放生育服务证;信息无法核实的,可在登记对象签订登记承诺后,发放生育服务证;经信息核实确认不符合政策的,不予发放生育服务证,并做好解释工作。
办理期限 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表格下载 《生育服务登记表》
监督检查 独山县卫计局监督举报电话:0854-3231856
咨询渠道 0854-3226708
责任追究 按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办公地址:县政务中心卫计窗口、八镇政务中心卫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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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卫计局生育登记服务项目及材料目录指南
填表单位:独山县卫计局                                           表2
事项名称 办理三孩《计划生育证》
事项类别 办事服务项目及材料目录指南
办事依据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受理机构 镇级审核,县级签发。
决定机构 独山县卫计局
办理条件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县户籍人口。
申请材料 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单位或村(社区)出具的婚育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登记对象或其委托代办人到镇计生办填写《再生育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各镇计生办收到申请人的证明材料后,应当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再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到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计划生育证》。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在核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同时,对再生育夫妻所持《计划生育证》签章并注明子女出生日期。
办理期限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表格下载 《再生育审批表》、《独山县再生育申请书》、《独山县再生育婚育状况证明》
监督检查 独山县卫计局监督举报电话:0854-3231856
咨询渠道 0854-3226708
责任追究 按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办公地址:县政务中心卫计窗口、八镇政务中心卫计窗口
网上办证 须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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