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公示表(第二期)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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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520000201811090054 |
1、麻尾镇农贸市场内的5家餐饮店油烟污染严重。2、麻尾河镇上的居民生活污水直排麻尾河内,影响水质。 |
水,大气 |
经麻尾镇现场调查核实,农贸市场内有5个门面从事餐饮行业,炒具越门摆放,没有油烟处理设施;麻尾河正在开展河道治理,污水沟还在加紧建设中。该举报情况属实。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一是依法对5家餐饮店进行停业整改,立即到县市场监管局完善备案,同时按要求加装油烟处理设备,经城管及市场监管部门验收后,恢复正常经营(11月13日前);二是由县水务局加强督促河道治理建设及污水沟施工并制定倒排工期方案,确保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
是 |
麻尾镇 |
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独山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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