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5日16时许,黔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交警三大队在巡逻兰海高速过程中,途径上司镇境内兰海高速贵阳往南宁方向K1594km处发现一名死婴,死婴被白色带花抱裙包裹,身着粉红色衣服,身长约50厘米左右。经独山县公安局现场勘查、调查,已排除他杀,现尸体存放在独山县归然山殡仪馆,请死者亲属联系独山县公安局上司派出所,到独山县归然山殡仪馆认领尸体,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未有人前来认领尸体,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联系人:卢警官,联系电话:18985079218。
特此公告
独山县上司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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