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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2018-06-11 10:41:13 来源: 独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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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请条件

1、在高中阶段进入普通高中贫困生数据库享受了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2、独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3、确实因为家庭贫困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以下特殊情况的,须凭相关佐证材料到资助中心窗口审查合格后给予办理: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

(3)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4)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出示原件核对)。

(5)退伍复原军人子女。(提供退伍复原相关证明)

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亲属等,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日—9月20日

地点:金盾大厦旁政务服务中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开展一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它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贷款期限

贷款最长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还款期限

还本宽限期为3年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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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简要流程

1、(首次贷款学生)网站注册—→(首次贷款学生和再次贷款学生)登录网站—→申请贷款—→下载打印两份申请表—→签字(再次贷款学生完成)—→(首次贷款学生)盖章(按申请表说明办理)。

2、(首次贷款学生)携带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双方到场,带上双方身份证、新生高校通知书、在校生学生证、双方户口本等证件)到独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定贷款合同。

3、再次贷款学生或者他的共同借款人(续贷时共同借款人超过60岁的,须更换共同借款人)可单方面到场签定贷款合同。

(二)具体流程

1. (首次贷款学生)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

2. (首次贷款学生和再次贷款学生)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可不填,(再次贷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亲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续贷当年超过60岁要更换共同借款人,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

3. (首次贷款学生和再次贷款学生)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打印两份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首次贷款学生)到相关资格审查单位盖章确认,由盖章人员填写相关“贷款证明出具单位”信息。(参照打印出的申请表说明)

4. (首次贷款学生)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独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再次贷款学生或者他的共同借款人可单方面签订),领取贷款受理证明(贷款管理系统会默认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用于发款和收款,不用自己注册)。

5. 在规定期限内持合同和受理证明到高校办理电子回执,独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系统确认。规定期限内系统里没有相关确认信息的,则视为借款学生自动放弃贷款申请,合同自动解除,造成的损失学生自负。

6.签订合同一周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支付宝账户是贷款发放及回收的唯一途径,请牢记账户名及密码。遗忘密码请与支付宝网站联系。

贷款所需材料(提交的纸质材料都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下顺序整理):
  首次贷款学生:
  1、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并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所在高校等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加盖公章)。
  2、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扫描原件,收1份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印在上面,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印在下面)。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扫描原件,收1份复印件)。
  4、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提供原件当场审核用,不用复印)。
 再次贷款学生:
  1、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 

2、前来办理的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扫描原件,无需复印) 

合同签订

从2011年起《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第十条规定,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

注意事项

1、再次贷款学生信息变更的需要提交相关变更内容的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如:本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证等。
  2、学生要认真填写各项申贷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必须准确无误,贷款学生地址严格按标准地址真写规则“省-地-市(县)—街道、村组”填写,不得漏填或重复填写。
    3、电子回执确认日期:2018年10月10日(独山县资助管理中心在10月10日之前进行系统确认时,没有学校的电子回执信息,合同将自动解除)

4、贷款管理系统会默认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用于发款和收款,不用自己注册。系统会随机生成8位字母数字组合做为新浪邮箱、支付宝账户登录及支付的初始密码,并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签定合同一周后,可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修改密码等操作。只有完成了实名认证,绑定了银行卡,才能进行余额提现、还款等操作。

5、贷款发放方式:贷款生效后,系统把贷款金额拨到学生支付宝账号,再把学校收费部分拨到学校账号,如有余额,则留存在学生支付宝账号里,学生可以通过绑定的银行卡提现。

6、贷款还款方式:正常还款是每年11月20日前系统自动结算还款,不用提交申请,但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金额。提前还款是每月的1-15日申请,当月20日前还款(11月因结算利息除外),由学生通过在线服务系统或联系资助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都要把还款金额充入合同上对应的支付宝账号的余额中,也可持银行卡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刷卡还款。还款成功后,可进入开发银行系统打印结清凭证或联系资助中心索取贷款结清凭证。

服务网址和电话
  1、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 sls.cdb.com.cn/(注意,“http”后面有一个“s”),点击“不推荐”即可浏览。

2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

3、独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54—3221317

4、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帮助平台http://batch.alipay.com/loan/cdbhelp/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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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网站:https://www.alipay.com/(注意,“http”后面有一个“s”)

支付宝24小时服务电话:9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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